管委会顾问、执业律师:邓祥瑞副研究员
一、简历
1981——1985年 武汉大学法律系学习
1985——1993年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、政研室工作
1993——1995年 中国贸促会湖南省分会法律部工作,同时入湖南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执业
1995——2002年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,参与创办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律师。期间入湘潭大学学习,获法律硕士学位
2002年起 湖南大学法学院工作,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,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
2017年元月 加盟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,律所顾问,高级合伙人
现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,硕士研究生导师,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湖南省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,长沙仲裁委仲裁员。
二、律师业绩
执业二十余年来,办理刑、民事案件数百件,先后担任30余家单位法律顾问,擅长刑事辩护与诉讼代理。
曾先后担任原娄底市(地、市合并前)市长廖某、原株洲物贸总公司总经理罗某、原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黄某、原慈利县县长李某、原长沙县县长王某、原长沙市石油公司副总经理陈某、原湖南省煤炭厅社保中心主任李某、原涟源钢铁公司董事长宋焕威同案廖某、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某与朱某、原株洲高科奶业(“太子奶”托管公司)董事长文某、原湖南省高管局局长冯某、原省高广投资公司总经理胡某、原卫生部肝胆肠中心主任张某等一批省内有影响的重、特大职务犯罪案件和郴州许某、永州郭某“涉黑”案件的辩护人,获死刑改判6例,无罪辩护成功30余件(含撤案、不起诉及数罪中部分罪名否定)。曾荣获“省直十佳刑辩律师”称号,系省律协历年新律师刑事业务培训主讲教师,并曾为全省优秀公诉人、全省公安刑侦系统负责人业务培训授课。
民事诉讼代理方面,承办案件百余件,曾担任省作家协会“《小溪流》”讼案、省作协副主席王某名誉侵权案、长沙星沙建筑集团诉长沙经开区水井勘探合同纠纷案、黄花建筑集团系列合同纠纷案、湖南思卓医药诉三门峡赛诺维制药经销代理合同纠纷案、长沙埃索凯化工公司多起合同纠纷案等案件诉讼代理人,均取得委托人满意的效果。其中,长沙星沙建筑集团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案例收录入卷。
三、执业优势
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经验丰富,讲究策略,注重细节,善于质疑与运用证据,长于思辩。
|